一般資訊
服務台位於香港金域假日酒店B3層麗晶殿入口處的登記處旁。 服務台提供展櫃鎖、尋人及留言服務。
服務台開放時間
第1天 | 08:00 至 18:00 |
第2天 | 08:00 至 18:00 |
第3天 | 08:00 至 18:00 |
登記處位於香港金域假日酒店B3層麗晶殿入口處的主辦機構服務台旁。 參展商可在此處登記並領取工作證。
登記處開放時間
第1天 | 08:00 至 18:00 |
第2天 | 08:00 至 18:00 |
第3天 | 08:00 至 18:00 |
參展商及其已登記員工均可獲發參展商工作證。為避免擠迫,每張獨租展枱最多可獲發4張工作證;每張合租展枱,亦最多只可獲發總共4張工作證。基於保安考慮,參展商及其已登記員工在展會期間必須佩戴工作證。
已登記的參展商可在展會當天的8:00開始進場並佈置展臺。 離場時間為展會最後一天的17:30至18:00。
展會期間,所有展枱必須每天保持營業直至閉場時間。 除非主辦機構特別許可,否則參展商不得在展會最後一天正式離場前清理展枱。有關展枱開放時間的詳細資訊,請參閱展會時間表。
展枱租金包括6尺長枱1張(角落展枱另加側枱1張)、展櫃兩個(角落展枱多加1個)、商號楣板以及展商工作證。未經主辦機構同意,不得佔用空置展枱。一經展會工作人員發現,佔用者將被驅逐離場,並禁止參與日後展會。大會保安及場地工作人員會不時巡察,以恪守規則。
參展商必須保持其展枱整齊美觀。展品應以專業的方式陳列,並配合大會形象。展會期間,展枱必須時刻有已登記、專業並對展品有充份了解之參展商職員負責看管。
主辦機構有權移除其認為不符合展會宗旨及形象的宣傳單張或海報。
參展商須自行承擔所有財物及展品損失之風險,包括但不限於參展商帶進展場內所有的宣傳物資。 主辦機構不保證任何財物或展品的安全,及不會對任何盜竊、遺失或損壞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 為免產生任何問題,主辦機構在展會場內提供之任何展櫃、儲物櫃以及其他貯存設施,包括但不限於展枱、展示空間以及空置地方,均僅供展示之用。 參展商須時刻全權負責其展櫃、儲物櫃以及其他貯存設施內存放之所有財物或展品的安全。
主辦機構不會對任何涉及或影響參展商、參觀人士,及其個人物品以及展品的風險承擔任何財務或法律責任。 因此,參展商有責任購買所有必要的保險,以保障其展品、場地及其他第三方責任。
參展商還必須遵從香港條例第 282 章《僱員補償條例》(「ECO」)第 40 條的規定,以承擔在該條例及普通法就他們全部的僱員在工作時受傷而引起的法律責任,不論僱員的合約期或工作時數長短、全職或兼職、長工或臨時工。